近日,湖南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明确表示,至规划期末,预期年开采砂石矿6.5亿吨;控制全省矿山数量在3000个以内,其中砂石矿山数量控制在1500个以内;新设矿山严格执行*开采规模设计标准,普通建筑石料矿山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年;至2025年底,提高全省大中型矿山比例至30%。
规划要求,优化砂石矿开发布局。按照全面推进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要求,吸纳县级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成果,在市级矿产资源规划中确定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矿业权投放总量、开采总量、*开采规模等要求。以市州为单元,布局一批大中型砂石矿和骨料、墙体材料生产示范基地,引导砂石矿资源集中开采、规模开发、绿色利用。
严格控制矿山总数。注销一批过期多年、未申请延续的采矿权,逐步淘汰产能落后、难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小矿,鼓励通过整合进一步减少矿山数量。至规划期末,控制全省矿山数量在3000个以内,其中砂石矿山数量控制在1500个以内。
提高矿山规模开发利用水平。落实*、湖南省矿山*开采规模要求,新设矿山严格执行*开采规模设计标准,普通建筑石料矿山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年(偏远地区保障性砂石资源需求和*建筑用辉绿岩、建筑用玄武岩除外),已设矿山在采矿权换证或延续登记时达到*开采规模要求。至2025年底,提高全省大中型矿山比例至30%。
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完善有效。持续完善并落实全省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深化市县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全省地勘单位改革,形成“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审批严格”全面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全省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划明确,调控重点矿种开采总量。预期全省固体矿石年开采总量8亿吨,其中加强省内砂石稳定供应,预期年开采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矿6.5亿吨。
展望2035年,全省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持续优化,小型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40%以上,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完成矿业绿色转型,全面实现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形成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