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辽宁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明确的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级绿色矿山遴选评估工作。按照工作程序,依次完成了相关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推荐及部门联审、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等工作,充分征求了省生态环境厅和应急厅的意见。在我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通过评估及核查的矿山企业,进行了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2日至28日)的公示。
现公示期满,按程序将各部门同意且公示无异议的7家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
项目库,并将入库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请入库矿山企业全面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将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持续深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同时,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绿色矿山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大扶持力度,引领其他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