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对九江港城西港区赤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一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据了解,该码头项目位于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滨江区域,建设单位为江西八八九三商贸有限公司。
工程拟建2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0DWT船舶设计),年货物吞吐量57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600万吨,其中散货进口140万吨/年、散货出口400万吨/年、件杂货进口10万吨/年、件杂货出口20万吨/年。散货货种为砂石骨料、铁矿石,件杂货货种包括建材、木材、纺织、预制管桩、生物医药及农林牧渔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占用岸线245m。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废水
项目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到港船舶压舱水、到港船舶生活污水交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集中收集后处置;码头平台冲洗废水进入冲洗废水收集池,与经油水分离器后的车辆冲洗废水一起进入港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规模50t/d),处理工艺为“调节沉淀+混凝沉淀+过滤”,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车辆冲洗和抑尘用水,不外排。
港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初期雨水通过港区雨水管网收集,入雨水分流井分流至雨水沉淀池(容积约为4500立方米)处理,经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水排放至雨水管网(雨天)或者回用做港区内的冲洗、抑尘、绿化等,后期洁净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至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散货装卸、转运、运输产生的颗粒物,以及汽车尾气和到港船舶废气。通过设置封闭散货堆场(堆场内喷淋降尘)、封闭转运站(转运站内设干雾抑尘)、封闭输送廊道、装卸机械设置挡风板(或密闭溜筒)+干雾抑尘等一系列措施控制粉尘排放量;另外通过选择含硫量低的柴油、降低辅机运转负荷、设置岸电设施等降低到港船舶污染物排放;项目粉尘及到港船舶废气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进一步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接纳到港船舶固体废物,到港船舶固体废物应自行委托交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收集和处置;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在陆域危废暂存间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在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旁设置1座占地面积约5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容积约为10立方米),可容纳本项目危废量,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贮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库房密闭,防风、防雨和防晒,地面作防渗处理,贮存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装卸产生的固体废物由后方堆场综合利用;含铁杂物收集后暂存和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干化后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在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旁设置1座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容积约为20立方米),可容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量。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